连云港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受理条件
连云港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受理条件
连云港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受理条件
投资主体需为在连云港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法人(不含在连云港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央管理企业)。
主体成立需满一年且可以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。
股东背景、资金来源、投资真实性要求:需要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、资金来源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。
大额非主业投资、合伙企业对外投资、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、娱乐业、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,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。
例如,对于资金来源,企业需要清晰说明是自有资金、银行贷款还是其他合法渠道获取的资金,以证明投资的可行性和稳定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