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让江苏典当行注册资本金1000万、转让江苏典当行注册资本金2000万、转让江苏典当行注册资本3000万、转让江苏典当行注册资本金5000万(含法人股一企转让)
江苏典当行公司概况表
公司名称 **典当行有限公司
注册地 江苏
注册资金 1500万
注册时间 10年以内
股东结构 股东结构简单
经营许可证 有
许可证有效期 长期
转让股权比例
主体公司债权债务情况 无
诉讼情况(法院诉讼情况) 无
处罚情况(工商、税务、) 无
代持情况 无
股权质押 无
银行贷 款 无
主体资格真实合法性 真实
行政处罚 无
标的交易流程:
1. 收购方确认标的基本信息,跟我公司签订居间协议,支付;
2. 我司跟转让方沟通,转达收购方的需求,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,支付定金;
3. 收购方准备尽调清单,我司安排买卖双方见面,沟通具体的尽调,安排尽调;
4. 尽调没有问题,支付第2笔款项,安排变更;
尽调标的有问题,沟通是否换另外的标的,否则按合同约定退还款项
5. 变更完成,支付尾款
6. 亮点:含法人股一起转让
非现场监管 |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建设全省典当行监管信息系统,督促指导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开展非现场监管。典当行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、经营报告、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材料及相关监管数据,且报送数据真实,主要指标勾稽关系合理。地方金融监管(工作)部门可以根据监管需要,要求典当行报送日常报表之外的其他文件和资料,全面收集典当行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。 设区市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应当于次月10日、季后15日、次年2月底前,将辖内典当行监管月度、季度、年度报告报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,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汇总形成全省典当行业监管报告。 | ||
43 | 现场检查 | 地方金融监管(工作)部门根据监管需要,依法对典当行实施现场检查,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: (一)询问有关工作人员; (二)约谈其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、主要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管理人员或者经营管理人员; (三)查阅、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、资料; (四)先行登记保存可能被转移、隐匿、毁损或者伪造的文件、资料、电子设备; (五)检查有关业务数据管理系统; (六)根据实际需要,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情况核实; (七)其他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。 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地方金融工作部门每年至少对辖内典当行进行一次现场检查,开展现场检查,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,并应当出示检查通知书和相关证件。检查人员应当按要求做好工作记录、检查取证和事实确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