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Z/T 24021—2015
精梳毛棉织品
1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精梳毛棉织品的技术要求,测试方法,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。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各类服用精梳毛棉织品的品质。
3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精梳毛棉织品worsted wool-cotton woven fabrics
羊毛及其他动物纤维含量30%及以上且棉纤维含量不低于10%的混纺或交织的精梳产品。
4技术要求
4.1安全性要求
精梳毛棉织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8401的规定。
4.2分等规定
4.2.1︰精梳毛棉织品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、一等品和合格品,低于合格品的降为等外品。
4.2.2精梳毛棉织品的品等以匹为单位。按实物质量,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三项检验结果综合评定,并以其中*低的一项定等。三项中*低品等有一项为不合格品的,则直接降为等外品。
注;织品净长每匹不短于12 m,净长 17 m 及以上的可由两段组成,但*短一段不短于6 m。拼匹时,两段织物应品
等相同.色泽一致。
4.3实物质量评等
实物质量系指织品的呢面、手感和光泽。凡正式投产的不同规格的产品,双方确立标样,检验时逐匹比照封样评等,符合封样者为合格品,不符合封样者为等外品。
4.4内在质量评等
4.4.1内在质量评等由物理指标和染色牢度综合评定,并以其中*低一项定等。4.4.2物理指标按表1规定评等。